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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律师权利,才能捍卫司法正义

2015-11-29    来源:    作者:佚名  阅读:次  【打印此页】

律师并非天然代表正义,但律师却是司法正义不可或缺的捍卫者。4月25日,最高法副院长沈德咏在广州召开的刑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上也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上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到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充分尊重和保护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充分相信绝大多数律师是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是理性、客观、公正、中肯的,是人民法院可以依靠而且应当依靠的重要力量。

沈德咏的这一言论,是基于刑事审判要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而发出的。但关注近年来刑事案件流变的人则不难明白,最高法有此表态,应与“浙江叔侄冤案”、上海“两梅案”以及从未远离公众舆论的“聂树斌案”、“佘祥林案”等案件频繁曝光于公众视线中有关,更与“李庄案”、“北海律师案”以及靖江律师风波的发生有无法切割的关联。

上述案件中,前者主要是一些进入公共领域并被广泛讨论的冤假错案。在这些案件中,之所以频现“真凶归来”的情形,归根结底还在于案件侦查环节,刑讯逼供的现象层出不穷。所有的案件最终都指向一个问题,那就是犯罪嫌疑人在进入司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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